来源: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07 09:20:00 阅读量:2219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魏县粮食储备库北区营业部会计陈雷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2021年2月26日,陈雷开个人车辆到魏县县城办理会计业务,违反交通限行规定被罚款,后陈雷将该笔罚款违规作为差旅费报销下账,违纪款已退还。陈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职工常玉秋违规向主审法官赠送礼品问题
2021年9月16日,常玉秋作为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人,到临漳县人民法院参加张某某诉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诉讼庭审。庭审结束后,常玉秋为方便办理后续事宜,将购买的16箱梨送给主审法官兰某(已另案处理)时,被案件当事人张某某发现,造成恶劣影响。常玉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魏县边马镇东田教村党支部副书记姜五献(负责全面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擅离职守在群众家中聚集打扑克问题
2022年3月16日下午,魏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姜五献不按要求在疫情防控卡口值班,擅离职守到群众家中聚集打扑克,造成不良影响。姜五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魏县供销社低保工作人员王进彪、冯军力等2人未定期复核致使他人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
2014年底至今,王进彪、冯军力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县供销社低保户连某某一家进行定期复核,致使连某某之子段某某自2014年底当兵入伍后仍违规领取低保金。违纪款已退还。王进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冯军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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