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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召开十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会

来源: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2 17:44:02 阅读量:1054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11月12日,我县召开十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人大办、政协办、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业企业服务中心等8个被巡察党组织全面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社海同志,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志彬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步文锋同志,分别向8个被巡察党组织传达学习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重点传达了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樊中青在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要求,并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是检验巡察工作成效的硬指标。总书记指出,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被巡察党组织必须认识到: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必须以强有力的组织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端正态度,认清问题,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被巡察党组织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亲手抓,感受压力,明白责任,并且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必须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组织专门力量迅速落实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巡察工作不能一反馈就了之,要着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整改,严防边巡边犯,巡了又重犯。县委巡察办要适时杀“回马枪”,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导查看各单位整改完成情况,要印发巡察专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供其他党组织学习借鉴,未巡先改,以儆效尤,最大限度发挥巡察作用;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力、整改滞后、虚于应付,甚至搞文字整改、虚假整改的,要全县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要举一反三抓规范,全面扩大巡察成果。反馈意见会后,被巡察党组织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反馈意见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召开专题党委(组)会议,就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专题讨论研究。要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项、逐条、逐句地分析研究,五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以党委(组)名义印发正式文件;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必须报分管县领导签批具体意见,巡察整改期间,整改动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要邀请主管县领导出席。

各被巡察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制定出台管长远、管根本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约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真正从制度上、机制上预防各种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努力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做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及时行动,严格按规定时限,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题会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县委各巡察组全体同志,被巡察单位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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